香港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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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1000(人民币)
  • 规格:完善
  • 发货地: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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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香港专线】理想物流阿标:13428941991,作为香港专线的大庄家,在香港专线行业中爬模滚打16年,
      也时时刻刻在关注着中港海关总署发布的新政策,好让香港专线出口的生产厂家第一手取得,已得到实质的效果,这不,深圳海关的朋友又给我们广大的客户带来的一条新政策,是关于滞纳金的减免,希望可以帮的到你们。如下:
        为规范海关税款滞纳金减免的操作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现将税款滞纳金减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对未履行税款给付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征收税款滞纳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一)纳税义务人确因经营困难,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难以缴纳税款,但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政策调整原因导致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缴纳税款,但在相关情形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
      (三)货物放行后,纳税义务人通过自查发现少缴或漏缴税款并主动补缴的;
      (四)经海关总署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在办理税款滞纳金减免手续时,纳税义务人应按照海关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关单及随附资料复印件;
      (二)滞纳金缴款书复印件;
      (三)已补缴税款的税单复印件;
      (四)属于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所述情形的,需提供自查情况报告;
      (五)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纳税义务人应声明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减免税款滞纳金手续由征税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办理,对于符合规定可减免税款滞纳金的,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79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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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

       部: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梅龙路南贤商业广场A15

      机场公司: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兴围兴华路兴鸿基物流园B303-305

      石岩公司:深圳市宝安石岩街道宝石东路同安鸣丰大厦1313

      大浪操作中心:深圳市龙华新区福龙路部九窝段祥昭物流园2号仓库1

      机场操作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兴围兴华路兴鸿基物流园C栋一层

      +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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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门操作中心:东莞市虎门镇北栅中兴路西3号中兴楼1

      + 香港:

      香港公司:香港新界葵涌货柜码头路71-75号钟意恒腾中心9/F 90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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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安电视台采访理想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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