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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光源系列矿灯是以铅酸蓄电池为电源之井下携带式双光源照明工具,采用电池侧压注液,灯头充电,电池盖排气方式。电池盖与电池槽和极柱封闭严密,不渗液,灯头有自动断电装置,当灯泡和灯面波璃被击破时,能立即断电,保证井下使用安全。
一、 产品特点及技术性能:
1、矿灯内设有主副光源的铅酸蓄电池为电源的井下便携式照明工具,也可作用共发照明之用,工作照明时,主灯烧断,开关可旋至副灯丝位置,继续照明,提高照明的可靠性。
2、采用灯充电方式,只须将灯头的充电插头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按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就可自动充电。
3、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减化充电手续,在充电终期,充电电流在0.1安培以下,所以不会过充电,若暂不使用,可以不下架,各个放电程度不同的矿灯蓄电池都可以随时上架充电,互不干扰。
4、设置的矿灯短路保护装置,使矿灯的安全能大大提高。
二、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技主参数单位数值备注
KS8S(F)KS9S(H)
1 额定电压 V 4.0 4.0
2 额定容量 AH 8 9 第5次放电
3 点灯时间 H≥11≥11
4 矿灯照度点灯开始 LX≥800≥900 距灯1米处
点灯开始11小时 LX≥400≥500 距灯1米处
5 灯泡参数电压 V 4 4
电流 A 0.7 0.8
光通量 LM≥26≥30
6 保存期年 2 2
7 外形尺寸长 MM 148 143
宽 MM 56 58
高 MM 195 191
8 重量 KG≤1.6≤1.8 不含电解液
KG≤1.9≤2.1 含电解液
9 蓄电池寿命次≥500≥500 循环次数
三、使用方法:
矿灯到矿后,在开箱使用前,应检查包装箱有否损现象,开箱后应检查箱内所附说明书、合格证和装箱单。核对实际装箱数量是否与装箱单相符,并检查零件有否损坏松动现象。
1、初充电:
新灯在使用前应注入电解液进行初充电,初充电是一个很重要的工序,初充电的效果,会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因此,应谨慎进行,初充电采用定电流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按下列步骤操作:
1、将二柱扳手插和透气盖的孔中,旋下透气盖,取出垫圈及堵头,将电池倾45°左右,用注液器向电池内注液,每个单体电池内应注放密度为1.260(30°)的硫酸电解液,KS8型约120毫升左右,KS9型约130毫升左右,注液完毕后,装上堵头、垫付圈,拧紧透气盖,把外壳上的残留电解液擦干净:
2、将蓄电池静置2-4小时,以使极板与隔板能充分吸收电解液与散热,然后将电池直立起来,若电解液液面低于注液孔时,应再补充一些电解液,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
3、接通充电架电源,调整电压至最低点,然后根据充电架上的序号牌,依次将矿灯上架,把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入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使灯头充电螺灯与充电架上的弹簧片良好接触,充电指示器的指针应向右偏转并稍有摆动,表示充电回路正常。
4、每隔1小时调整一次电压,使充电电流保持1安培,当充电至48小时应补充一次蒸馏水,使电解液面与注液孔相平,然后装上堵头、垫圈和透气盖,继续充电至60小时后,再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电2小时,此时应检查电解液的密度与规定的1.280±0.01(30°)有偏高或偏低现象,应加以调整,然后再以1安培充电2小时,直至电解液密度达到规定要求,初充电结束。
四、运输和贮存:
1、运输:
矿灯在运输中不许受剧烈机械冲击和曝晒雨淋,不得倒置、严防摔掷、翻滚、挤压。
2、贮存:
矿灯应贮存在室温0~40°的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