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始组织认定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关于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时间、流程等情况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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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由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各地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须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且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
二、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机构应按要求登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完整的附件材料,在线打印两份带水印的纸质材料,报送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登录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各申报机构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信用承诺。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负责对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在确保上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到省科技厅,并对主管部门审核责任进行信用承诺(见附件3)。各地推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满足《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并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做好专业孵化器的申报组织工作。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盖章后的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4)、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电子档及纸质一式两份)于10月30日(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五、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各设区市科技局在对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审核时,要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