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名称:深圳市指昂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仕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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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2641329303@qq.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路嘉达研发大楼9楼
邮编:51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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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传感器:光学(电容可选)
开锁方式:指纹、密码、机械钥匙
独有特色:触动按键后滑盖自动上滑
材质:锌合金
供电电压:DC 3.6~6.0V(采用4节AA(AAA)电池供电)
指纹图像录入时间:<0.5秒
采集窗口面积:14×
比对方式(1:1)
搜索方式(1:n)
比对角度:360°
特征文件:256字节
模板文件:512字节
存储容量:880枚
安全等级:五级(从低到高:1、2、3、4、5)
认假率(FAR):<0.001%(安全等级为3时)
拒真率(FAR):<0.1% (安全等级为3时)
搜索时间:<1.0秒(1:1000时,均值)
工作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40%RH-85%RH(无凝露)
储存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85%H(无凝露)
独有选装功能:GSM短信报警(当有人拔出机械钥匙前盖时,触发短信报警,不停拨打设定好的5个电话, 可监听现场情况)
一、政策享受对象
政策享受对象是指与本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代理商。
代理商:深圳市指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昂公司)授权(授权手续包括:授权证书、代理协议),在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独家销售指昂指纹系列产品的合法组织。代理商全权负责该区域的市场运作及售后服务,有权在该区域内发展经销商、零售商。
二、代理商资格认定条件
1.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合法经营权的机构。
2.有相关行业经验;或在金融、房地产、军队、政府等部门有特殊资源的个人、企业.
3.必须配备专职的市场、销售及技术服务人员,保证可以及时开展市场销售活
动,响应用户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服务需求。
4.具备完成年销售指标的能力。
5.在签订代理商协议之后,不得代理与指昂公司有市场冲突的其它公司的同类产品.
6. 认可我公司的产品及销售模式,可以长期坚持这种体系;
三、产品价格政策
1.由指昂公司制定统一的市场指导价及代理价. 代理商赚取差价.
2.代理商在指昂公司提供的产品价位基础上可自行订价,原则为只可以高价,不能低价。
3.如产品价格调整,指昂公司会提前一个月通知各地区代理商。
4.自实施调价之日起,凡货未发且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均按新的代理价结算。
5.如果发生产品降价,指昂公司按照代理商库存给予库存补差;补差的金额用货款充抵。补差的数量理论上不超过代理商月平均销售的1.5倍。
6. 在代理区域内就代理商报酬征收的任何税金都由代理商自己承担。
7. 代理商按合同执行完成任务,每年销售50万元以上,指昂科技奖励1%,100万元以上奖励2%,奖励部分可充抵货款
四、产品的供货方式及货款结算方式
1.公司实行计划订货制度,订货必须提前四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双方可协商解决。
2.签订订货合同后,代理商需预付50%货款,剩余货款于发货前付清。第二次起订货,每次必须先打全额的货款到指昂科技指定账号,款到发货。
3.由代理商自行安排提货,或由指昂公司根据代理商指定的运输方式代办发货
,运费由代理商承担。
4.代理商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在收到货品后三天内向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便于公司及时办理退换货手续(不可抗力除外)。
5. 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的,代理商应在开箱时留下损坏情况记录。留下照片及文字记录,应由运输部门签字并及时通知甲方便于处理。损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5.退货价格均按办理退货时所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结算。
五、代理保证
1. 代理商接受指昂科技授权后,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2. 代理商在指定区域内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并且严格执行指昂科技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允许代理区域外所有营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除外)。指昂科技有权在发现确实证据后,对代理商的区域外销售进行销售额10倍处罚。
3. 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指昂科技的备案制度发展客户,即每次发展用户时必须按指昂科技的要求报以备案,以免经销方之间的市场冲突,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4. 代理商可以在代理区域内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发布。
5代理商可以免费参加指昂科技组织的技术、营销和销售方面的培训,并可得到全力的技术支持。
6. 代理商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指昂科技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7. 代理商自觉维护指昂的知识产权和企业、产品形象,不得有损害指昂科技知识产权及企业、产品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指昂科技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指昂科技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及通知指昂科技。
8. 本合同生效后,代理商不能再销售其它公司的同类的产品,否则指昂科技将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9. 代理商在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内,应努力开拓市场,完成指昂科技所规定的代理销售任务,否则指昂科技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10. 代理商应使用指昂科技的商标、商名和其它任何标志,但其唯一目的是为了识别和宣传产品,而且只限于在代理期限的范围内使用,在代理期满或由于任何原因而终止时,应立即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