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超车情况:
①视线不良,如有较大的风沙或雨、雪、雾等。
②通过繁华街道、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隧道、人行横道和漫水路时。
③牵引损坏车辆时。
④距离对而来车150m以内。
⑤前车已发出转弯信号或前车正在超车,在前车因故而未让速、让道的情况下,不得强行超车;前车前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时,不能强行挤插;不得强行挤靠被超车迫其让行。
二、超车时,要保持平缓的超车路线。超车前,提前变人左侧车道(或超车道);超车后推迟返回右侧车道,使行驶轨迹与前车基本保持平行。
三、超车前、超车中、超车后都应始终注意保持与被超车的车间距离。
防止超车前,被超车紧急制动;超车中,被超车向左挤靠;超车后,被超车尾随。
四、在超车过程中,发现左侧有障碍,且横向间距过小而可能发生挤擦时,应迅速减速,终止超车,待机再超;但要慎用行车制动,防止侧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