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我公司将继续以优秀人才提成企业竞争力;以创新技术确保行业引导力;以优异品质的旺盛储产品生命力;以精心服务扩大品牌影响力。
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一)从事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
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
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五)有十万元以上资金,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六)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
(七)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一般由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
一般技术产品产值和技术性相关贸易组成。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
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技术性收入是指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
(八)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九)企业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十)专业论文发布一百余篇
(十一)发明专利十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