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团(分团):
鉴于当前国际市场需求乏力,复苏缓慢,尤其今年我国外贸发展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加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与广大参展企业共渡难关,第116届广交会临时降低出口展展位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广交会展馆C区每个出口展展位降低展位费2000元,其中化工产品展区按4平方米为0.5个展位折算降低费用。
二、广交会展馆A、B区每个出口展展位降低展位费1000元。
按上述降低后的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具体收费标准将另文通知。
请各交易团(分团)及时告知参展企业上述调整,并请按照《关于做好广交会近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商贸促函〔2014〕81号)有关要求,共同采取切实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特此通知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