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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制燃料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
    发布者:hnnewsruipu  发布时间:2015-10-14 06:50:55  访问次数:

    煤制燃料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

     

      7月8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指导意见》编制说明中提及,“针对新问题、新挑战,我们重新审视和调整了现阶段的发展思路。”

        事实上,2014年以来,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国内能源需求增长放缓,能源企业投资能力减弱,个别煤化工项目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指导意见》直言,国内已建成的少数示范项目还不具备大规模产能建设的条件,明确“十三五”期间的首要任务仍为产业化工程示范。

        对于新的政策很多项目方可谓“又盼又怕”。《指导意见》提出对新建示范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包括首次对全行业提出的废水零排放要求。国内首批煤化工示范工程云南先锋煤化工项目负责人王磊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很多正在做准备的煤化工项目来说,新政策带来诸多挑战,但“十三五”的定位明确也将促使行业走上理性发展的道路。

        行业首提废水零排放

        国内新型煤化工示范真正启动已经有5年时间。在经历了盲目投资、政策约束、审批放松、环保趋严等多轮形势变化之后,煤化工行业再次迎来变局。

        2015年初,国家能源局书面征求了环保部、水利部等7个部门,新疆、内蒙古等11个产煤省区,中石化、神华等25家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及主要咨询机构的意见。根据各方反馈修改完善后,最终才形成了此次《指导意见》。

        近年来,煤化工污染问题备受舆论关注,部分示范工程的环保示范效果广受诟病。在对未来行业发展思路上,《指导意见》提出量水而行、最严格环保标准、节能高效、科学布局、自主创新等5项原则。

        环保显然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之一,国家能源局在编制说明中称,经与环保部多次沟通,要求对新建示范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项目所在化工园区近五年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在诸多环保要求中,工艺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可谓切中行业要害。国家能源局称,这是国内首次对全行业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远高于石化、火电等行业标准。而监管机构还将对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

        对大多数聚集在西北地区的煤制气项目而言,水资源问题是绕不开的一道坎儿。在水资源利用方面,《指导意见》也提出示范项目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论证,坚持“量水而行”,严禁挤占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此外,《指导意见》中还对煤制燃料项目的环评、选址、排放标准等作出详细要求。

        开展产业化工程示范

        事实上,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煤化工示范项目污染问题已经引起监管层的注意。此次《指导意见》也坦言,国内已建成的少数示范项目虽验证了自主技术可行性,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也暴露出工程设计、建设质量、生产运行、污染控制等一系列的问题,还不具备大规模产能建设的条件。

        王磊直言,煤化工前期发展中存在盲目性,也交了很多学费。而目前来看,一些老项目可研和环评做得比较早,技术路线、环保方案等可能已经过时,监管层就不会认可。

        对于众多仍在进行前期工作的煤化工项目来说,即将到来的《指导意见》显然将带来诸多挑战。今年初,作为煤制气开闸以来首个向环保部递交环评申请的项目,苏新能源煤制气项目环评被否。

        此事件对行业内影响颇大,而对于新政策的影响,苏新能源项目规划部部长袁玉林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让煤化工项目的定位及环评标准等更加明确,公司将按要求继续推进项目环评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也首次明确了煤制气、煤制油为代表的煤制燃料示范工程的“十三五”定位:“首要任务是开展产业化工程示范,依托示范项目不断完善国内自主技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单纯产能扩张和重复建设的违规项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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