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到朋友家窜门,见朋友家无人,遂起盗窃之意,后又因无钱花销再入朋友家实施盗窃。
8月20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罗某涉嫌盗窃罪向衡南县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罗某,男,现年25岁,衡南县茶市镇人,与李某系多年朋友。2013年1月17日9:00,罗某到李某家玩耍,发现大门敞开,家里无人,顿时产生盗窃之意。尔后,罗某在李某家一楼卧室盗窃了几包香烟,又在二楼卧室盗窃了一部手机。后罗某将香烟和手机藏匿于山上草丛里,返回李某家并在李某家吃中饭。饭后,罗某将事先藏好的香烟拿走,但手机无法找到,
2013年6月30日11:00,罗某由于手中无钱花,决定再次去李某家实施盗窃。李某家这次仍然是大门敞开,家中无人,罗某在李某家的堂屋盗窃了一台抽水管道排污泵,藏匿于山中。后罗某在废品店出售该台抽水泵时被李某发现。经鉴定:被盗的抽水泵价值200元。目前,该案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