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稳步提升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地位。其中,就提高能源原材料基地发展水平、壮大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实力等作出明确阐述,这必将为中部地区电力工业快速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在提高能源原材料基地发展水平方面,《意见》指出,要继续推进晋北、晋东、晋中、淮南、淮北和河南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积极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支持在长江沿岸规划建设大型煤炭储备中心;加快大型火电基地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水电站,支持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稳步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和农村水电扩容增效等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在壮大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实力方面,《意见》提出,要依托骨干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升级和发展。
《意见》强调,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大惩罚性电价、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和范围;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试点,支持湖北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合理确定碳排放初始交易价格。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将煤炭等纳入资源税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