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淮南市共开展了八届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共评选出获奖组织15个。“市长质量奖”是淮南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淮南市市长质量奖每2年评审一次,上次是2019年开展的第八届,下次开展就是2021年了。淮南市市长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次,名额非常少,所以志在必得的企业一定要早早布局准备。
淮南市市长质量奖政策咨询:158/5513/7731(微信同号),QQ:288/5166/281
一、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奖励政策
1、市政府对每个获奖组织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并颁发奖杯(牌)和证书。获奖组织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市长质量奖的奖金用于获奖组织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以及获奖组织宣传等,不得挪作他用。奖金中的20%可以用于对组织推进卓越绩效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
3、市长质量奖奖励经费和评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二、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四)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突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生产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居市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获得县(区)政府、市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市长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能源、质量政策;
(二)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三)近3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事故等级按行业规定界定)或有重大有效投诉;
(四)近3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严重质量问题;
(五)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三、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及方法
1、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现行有效的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评审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结果等7个部分,总分1000分。
2、市长质量奖评审依据为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1712《政府质量奖评审指南》。
3、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可按生产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分别制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实施指南根据行业特点,应当包括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拟定推荐标准。
4、 市长质量奖评审主要包括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
5、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综合评价得分不得低于600分;当年所有申请组织均未能达到600分的,该奖项空缺。
四、淮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组织及程序
1、每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本届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时间及申报条件。
2、 申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按照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自评报告,同时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经县(区)政府、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行业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名单。
3、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组建若干行业专家评审组,各专家评审组由3名(含3名)以上的评审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4、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组对资格审核合格的组织进行评审。专家组对照评审标准,对相关组织进行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5、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报告,统筹行业分布情况,提出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候选名单,提交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获奖名单。
6、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获奖名单,并组织核实相关异议。
7、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市政府审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