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市鼓励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软件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支持软件产业链企业扩大产品销售,支持软件企业开展多种不同形式的研发,鼓励软件企业申报发明专利,给予一定奖补,具体内容如下,需要申报咨询欢迎联系。
(一)鼓励软件企业做大做强
1.申报条件:
(1)软件企业年度销售收入突破 5000 万元、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
(2)同一台阶已经享受过本政策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材料:
企业销售收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销售收入须经部门盖章认定。
(二)支持软件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
1.申报条件:
(1)合肥市企业(包含其异地控股子公司)和并购的目标企业属于软件领域,且为非关联并购交易;并购资金(企业自主出资部分)达 1000 万元以上;
(2)政策执行期内完成资产交割,获得目标企业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控制权(并购获得股权比例大于 50%)。
2.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并购双方企业股东信息的材料(股东变更情况),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并购双方企业无关联关系的承诺(附双方股东名册);
(3)企业并购的批复文件、并购合同、资金支付凭证、资产评估报告或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海外并购项目提供并购双方与之相关的说明材料);
(4)并购双方年度完税凭证;
(5)并购双方的软件企业界定材料。
(三)支持软件产业链企业扩大产品销售
1.申报条件:
(1)企业采购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采购的产品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环节,同款产品只补贴一次;
(2)被采购企业的产品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测试报告、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证书),且产品采购日期距该产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证书不超过一年。
2.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所购产品用于研发和生产的总结报告;
(2)采购企业与被采购企业营业执照;
(3)当年采购产品明细表,采购合同、、转账凭证,以及企业所购产品用于研发和生产的相关说明材料;
(4)所采购产品的测试报告、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证书;
(5)采购的申明(采购方和被采购方共同出具的承诺函);
(6)交易双方企业股东信息的相关材料,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交易双方企业无关联关系的承诺。
(四)鼓励软件企业根据年度申报指南,积极申报我市关键技术重大研发类项目
本条款由市科技局负责兑现,以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五)合肥市鼓励软件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奖补
本条款由市科技局负责兑现,以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六)合肥市支持软件企业开展多种不同形式的研发奖补
申报类别 1:软件企业购买 IP 补贴
1.申报条件:
(1)企业当年直接购买 IP(知识产权)并用于研发;
(2)卖方应为全球市场占有率 1%以上的专业 IP 提供商。
2.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及购置 IP 的相关情况报告;
(2)购置 IP 明细表,相关合同、、转账凭证等(境外购买 IP 的需
提供中英文合同文本);
(3)企业提供被采购方为全球市场占有率1%以上的说明材料。
申报类别 2:软件企业新增成套专业软件和租用云数据中心补贴
1.申报条件:
软件企业当年新增的成套专业软件和租用云数据中心等。
2.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
(2)新增成套专业软件或租用云数据
中心的明细表,附每笔采购软件或租用云数据中心费用的合同、、转账凭证。
(七)支持和鼓励软件企业申报发明专利
本条款由市科技局负责兑现,以市科技局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