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合作模式有哪些
“金交所”是金融资产的简称,指经地方人民批准设立,由地方金融办监管的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金交所”为金融产品提供登记、托管、交易和结算等服务的场所。2010年以前,还没有“金交所”这个概念。2010年5月,天金所和北金所诞生,是早的两家金交所。随着“金融创新”大幕拉开,各地金交所纷纷挂牌成立。金交所成立的本义,是通过资产交易的方式,让资产持有者通过出售某类资产或暂时让渡某种资产的权利获得融资。
金交所的三种合作模式:
1、收益权转让。资产收益权转让是指产品发行方通过金交所和金交中心将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来进行融资。目前收益权转让覆盖的资产范围非常广泛,信托Dai、委托Dai、基金公司和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私 mu 基金等。
2、定向融资计划。定向融资计划本质上是通过金交所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为特定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方式,具有私募性质,需要满足单个项目投资人不超过200人。定向融资目前是互联网平台和金交所发行产品的主要方式之一。
3、定向委托投资。定向委托投资起源于银行的同业业务,虽然是金交所的通道业务,但现在大多金交所以自身为媒介,起到信息撮合的作用。互联网平台一般引入关联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担任受托人,通过金交所将投资者资金投资于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
交易流程:
1、主体入会。大多数金交所一般设会员制,无论挂牌方及投资者或其他参与交易的主体均应当入会。
2、准入审核。金交所审核挂牌方资质,综合考量背景、评级、资金用途、还款能力及增信措施,决定是否准入并给出一定融资额度。
3、签约挂牌方及相关主体签署法律文本,聘请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
4、产品挂牌
5、投资者认购。投资者根据金交所发布的挂牌信息,办理入会手续,签署认购合同,完成资金交割。
6、产品成立。金交所发布定融产品成立公告,产品成立,开始起息。
7、产品兑付。挂牌方按约付息,到期还本。
所有“金交所”发行的产品,都会在“金交所”进行备案登记。“金交所”会对发行方、基础资产、增信担保措施进行审核,同时对于所有购买该产品的投资者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保护投资者在相关资产上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