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蓄电池回收 136-05185822
南京蓄电池回收 136-05185822
产品价格:¥185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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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南京蓄电池回收 136-05185822

      4.8 铅酸蓄电池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9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同时向具有管辖权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职业病防护设计卫生审查。
      4.10 铅酸蓄电池企业必须保障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投入,职业病防治经费应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并应定期评估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投入是否与生产经营规模、职业危害的控制需求相适应。 4.11 铅酸蓄电池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5 职业卫生管理
      5.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责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负责识别和告知职业危害;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人管理;编制岗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个人防护用品采购与发放等。
      5.2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等。
      5.3 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和设备上,按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并在存在铅烟和铅尘的作业场所按照GBZ/T2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和GBZ/T204《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要求》设置铅危害告知卡和铅危害信息指南。
      5.4 铅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及说明有害物质危害性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的标识牌。 5.5 应针对可能发生的铅中毒及其他事故,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应列明可实施急救的医疗单位,应定期演练并不断修改完善。
      5.6 用人单位应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5.7 用人单位应对与铅、酸雾、噪声、有机溶剂接触者、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铅作业劳动者个人生活中的保健方
      法,紧急情况下的急救常识和避免意外伤害的紧急应对方法,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应做好培训记录并存档。
      针对在岗接触铅劳动者开展个人卫生习惯培训,使职工做到餐前、饮水前、如厕前彻底洗手。 5.8 履行告知
      5.8.1 铅酸蓄电池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方便劳动者了解,提示遵守。
      5.8.2 在醒目位置公布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结果。 5.8.3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接触铅等职业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5.8.4 按照GBZ188规定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保护劳动者的隐私。
      5.9 铅酸蓄电池企业的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劳动者严禁在作业区饮水、进食、吸烟和休息。
      5.10 严禁把工作服、防护用品带出厂外清洗。
      5.11 铅酸蓄电池企业应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5.12 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内容包括: 5.12.1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5.12.2 建设项目预评价、卫生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评价及政府部门审查、验收批复文件等资料;
      5.12.3 政府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时下达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件资料;
      5.12.4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 5.12.5 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资料;
      5.12.6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与评价资料; 5.12.7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修保养档案; 5.12.8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档案; 5.12.9 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病病人档案;
      5.12.10 职业健康培训教育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和内容、培训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等
      5.12.11 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5.12.12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5.13 禁止使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
      5.14 企业应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持续改进职业卫生工作,不断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 6 工艺设备
      6.1熔铅锅、铸条、铸板、铅零件铸造必须设置密闭式排风装置和净化装置,熔铅锅必须设置自动控温或超温报警装置,铅液温度不得超过450℃。
      6.2板栅制造应采用连铸连轧、连冲、压铸、拉网设备或者集中供铅铸板机设备;分板、刷板、称板应采用自动分板机、自动刷板机、自动称板机;分片机、称片、包片、配片、灌粉工作台、自动焊机和手工焊台、装置工作台等必须设置局部排风装置和净化装置。 6.3球磨机必须整体密闭,并应采用两级以上收尘净化装置。 6.4铅粉的收集和输送设备必须密闭,其进出料口必须设置局部排风装置和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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