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服10年以内每3年检修一次,10年以上每年检修一次
DFB-II 型救生服是按 SOLAS 公约IMO 规范的要求制造的,具有水密、浮力和自然保温功能,配有哨笛和救生衣灯,不需要加穿救生衣。
DFB-II型将衣裤连成一起,保护除脸部以外的整个身体,适用于各航区航行船舶、石油平台和其它海洋作业工程,该产品经中国船级社CCS型式认可和检验、德国劳氏船级社GL认可,符合:MSC.47(66)《1974年国际海上人合安全公约1996修正·案》及MSC.216(82);MSC.48(66)《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及MSC.207(81)、MSC.218(82);MSC.81(70)《经修正的救生设备试验建议》及MSC.226(82)、MSC.323(89)。
DFB-II型浸水救生服保温服浮力性能: 穿着者能在 5 秒内翻至面部向上的位置,口鼻部露出水面 120mm ,在水中浸泡 24 小时,其浮力损失小于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