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防火制度(上海苏州柴油马先生,手机微信:13776336047,业务扣扣:249353058)
1. 柴油罐区严禁烟火。禁止穿带钉鞋、携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柴油罐区。
2. 油罐区严禁各类非计划性的及未经审批的违章动火和用火。
3. 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须严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进行。
4. 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柴油罐区,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及设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
5.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油品的加热温度。油品的加热温度不允许超过40℃。
6. 柴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对消防器材做到熟练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定期保养,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靠。
7. 柴油罐区的罐顶不得装设非防爆电器和仪表。采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油位时,严禁将电气仪表的线接头暴露于柴油蒸气内,以免线接头产生火花,导致发生事故。
8. 柴油罐上的呼吸阀要经常检查维修,应保持灵活好用。
9. 严格遵守柴油罐区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严防超温、超压、憋压、超高、超速,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10. 保障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装置的完好,每年检测不得少于一次,确保其安全可靠。
11. 柴油罐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以确保防火间距和道路的通畅。
12. 如需在油罐区内架临时明线,须经安全质量部检查批准,且只准在认定的时间供应电,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