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声明
2016年12月15日,陈坚松在广发银行办理深圳市卡门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抵押贷款时,广发银行经办人陈志伟以方便办理手续为名,要求陈坚松提供具有陈坚松签名并按手印的A4纸3(叁)份。介于贷款合同已履行完毕,但陈志伟表示无法退回陈坚松签名并按手印的A4纸3(叁)份。陈坚松声明:2016年12月15陈坚松签名并按手印的A4纸3(叁)份无效,任何法律后果与陈坚松无关,造成陈坚松损失的,陈坚松将向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人:陈坚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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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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