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的处理公告
2022年8月4日,威宁县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涉烟原料生产本地化专项行动时,在威宁县双龙镇红光村藏家坡组原农业园区内,在其废弃厂房发现大量成包烟梗,我局人员立即联系当地,在双龙镇民警配合下,对现场情况进行勘验,该废弃厂房非法囤积烟草专卖品构成了涉嫌擅自收购烟叶的违法行为,后经过我局称重,该批成包烟梗重量为4335公斤,因该工厂已闲置多年无人居住,现场也找不到相关负责人,至今未来我局接受处理,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速到威宁县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威宁县烟草专卖局
2022年10月20日
登报电话:188-1028-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