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搬迁市场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缺失的状况下,比如坐地起价、转移过程中物品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得顾客与长春搬家公司之间的纠纷频发。长春市顾客委员会18日发布消费提示, 警惕长春搬家公司四大“圈套”。
搬迁类投诉多发 大数据分析提示四大圈套:
近来,顾客郑先生向长春消委会投诉称,其于11月14日通过网络向长春搬家公司订购了搬迁效劳,并与商家谈好一辆大车可装完物品,价格为880元。搬迁当日,现场却来了两辆小卡车,对方称因限行所以改用小卡车,并要价1800余元。郑先生以为该公司存在恶意诈骗,侵犯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求交还额外收取的效劳费用。 长春市消委会表明,近来收到搬迁类投诉近百宗。
通过大数据分析,长春搬家公司存在以下四大“圈套”:
一是坐地起价。长春搬家公司一般是依照一车几百元不等来收费,但部分长春搬家公司会在顾客问询价格时打出“贱价牌”,到现场则以“楼层费”“拆装费”“超重费”“辛苦费”等各种理由要求 加价。此外,“一车变两车”现象普遍。个别长春搬家公司为收取“加车费”,有的会通过在箱体内设夹层以缩小车内面积,使得一车就能装下的东西需要两车或另加小车才能装下,有的则故意隐瞒车辆限行等规定,然后变相加价。
二是层层转包。一些长春搬家公司因人手不足等原因把事务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而其他长春搬家公司会借此坐地起价,使顾客权益受损。
三是粗暴转移。部分工作人员在搬迁过程中将“搬东西”变成“扔东西”,家具和电器遭到损坏的现象十分常见,甚至有顺手牵羊的状况。
四是不签合同,不开发票。大部分顾客在承受搬迁效劳时,会通过电话口头约定搬迁时刻、价格等,并未签订正式合同,且长春搬家公司在收费后不开具发票或收据,导致顾客举证难、维权难。 为防止遭受搬迁“圈套”,长春市消委会提醒广大顾客,要选择正规的长春搬家公司,切忌一味寻求贱价,并签订协议保存相关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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