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今天重磅消息,某地方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文件,向辖区各区县紧急发文:严防死守,绝不允许2015年企业债违约。
据此可知,国家发改委正在对2015企业债违约可能性表示高度关切!如下:
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
接最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今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并对2015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情况进行进一步排查,绝不允许发生资本市场违约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立即通知辖区内发债企业和债券主承销商,对2015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分别形成本息兑付资金准备情况报告,加盖起草单位公章,于3月23日中午12点前报我委。
(一)对2015年有偿还本金要求的,发债企业已提交资金准备情况专项报告,本次可不再重复提交。请通知债券主承销商抓紧开展排查,并按时提交偿债资金准备情况报告。
(二)对2015年无偿还本金要求的,请通知发债企业和债券主承销商,对其利息兑付资金准备情况进行排查,并按时提交报告。
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立即向本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以政府名义出具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发的正式文件(报告),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于3月23日中午12点前报我委汇总:
(一)所属城投企业2015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准备情况,并填报附件表格(包含仅支付利息的企业债券);
(二)所属城投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政府按照法治原则、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应履行的有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偿还应付城投企业的款项、按合同及时支付项目回购款、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的履约情况;
(三)作为所属城投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城投企业2015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有关事项的督促、协调等工作安排。
三、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认真检查企业债券偿债资金账户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资金提取和到位情况、监管银行是否按监管协议要求履行监管义务等,在每支债券本息兑付日前10个工作日之前,将应兑付资金到账情况报告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