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台挖掘机的首付是25%,第二台是零首付。”李光浩对记者解释称,所谓融资租赁零首付就是可免费租用一段时间,“我们这台可以免费使用半年,然后在两年内还清。”
工程机械类产品单价高,全额付款的客户相对较少,一般采取分期付款、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模式,首付比例根据客户资质一般控制在二至五成之间。但现在许多工程机械公司的首付比例一再降低。
融资租赁业务本身是一种值得肯定的银行抵押贷款形式,对中小企业融资、更新设备和产业升级有积极意义。在操作流程上,一般是用户让租赁公司按照自己的需求购买设备,然后从公司租赁设备使用。用户需在合同期限内,以租金形式偿还融资租赁公司为其购买设备所垫资金的本息,一旦租期还款完毕,设备的所有权就从融资租赁公司转归用户。如果用户不能按时支付租金,设备厂商一般要承担连带责任。
“通常金融租赁公司会与各制造商及代理商分别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租金回款发生风险时,制造商和代理商要承担回购责任,并支付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建信金融租赁公司一位租赁审批人员对财新记者称。
目前从事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的机构主要有两类,一是工程机械制造商组建的租赁机构,像中联重科、三一重工、徐工机械等,都有自己的融资租赁公司。二是不依附任何企业的独立租赁公司。而工程机械制造商背景的租赁公司,主要是借融资租赁业务来提高财务杠杆,迅速扩张市场份额。这种业务发展模式已经逐渐显露风险。
根据中联重科年报,2011年公司融资租赁款139亿元,对客户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的最大敞口为 16.3亿元。“去年融资租赁大概占销售的30%,今年预计达到35%。”中联重科一位高管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透露。他称,目前还未发生因客户违约而支付担保,“中联重科的销售政策是要求5%-30%首付款,有详细的风险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