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按各自的标准划分危险区域。我国根据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性气体环境分为O区、1区和2区。(与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一致)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1.2 防爆电器设备分为二类: Ⅰ类 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类 除矿井以外的场合使用的电气设备 1.3 Ⅱ类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A,ⅡB,ⅡC 三类;并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六组。 1.4 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分组,见表1。 1.5 性气体混合物,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见表2。 表1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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